用户协议

    一、定义

        1.“用户”,指在网站及微信公众服务号成功注册账户的并申请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投标企业。

        2.“账户”,指用户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的相关电子账户,用于存储用户的管理员账户信息、被关联的投标企业信息、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及申请所需的信息。

        3.“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指经保监会认可资质的保险公司与用户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后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保险凭证。按载体类型分为电子凭证和纸质凭证两种。

        4.“企业关联”,指用户账户管理员将所属的投标企业与注册的账户进行绑定关联的行为。

        5.“通用条款”,指适用于在本协议中提供服务的条款。

        6.“专用条款”,指适用于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申请及相关服务的条款。

       

   二、陈述与保证

        1.用户(以下用“您”表示)确认,在注册成为用户前,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勾选“同意”,即表示您确认对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

        2.您确认,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申请注册账户时,您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得到被关联企业的充分授权,包括不限于企业信息的上传、申请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及保费支付,指定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邮寄或传送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到公共资源中心的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等行为的授权;本协议内容不受所属法律管辖以外区域法律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注册并放弃使用提供的服务。

        3.您同意,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的内容予以更改,并在平台公告,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内容,您须定期审阅本协议及其变更后的内容。若您不同意对本协议所作的变更,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或注销账户。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协议下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协议下服务。

        4.您确认并同意,您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与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凭证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保险受益人)因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与平台无关,您应与相关方自行协商解决。

        5.您知悉并同意,或其关联公司将根据不同用户的特点,通过手机等通讯工具向您提供相关信息推送服务,推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信息、优惠信息等商业信息。如您不同意或其关联公司向您推送上述信息,您可致电客服解除该信息推送服务。

        6.您确认已经按照的提醒,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协议中免除和限制责任,可能加重您责任或排除您权利的条款。

       

   三、账户规则

        (一)账户获取

        1.用户注册账户成功后,将获得授予用户对账户的使用权。账户的所有权归平台所有。账户仅限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出售,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本人自行承担,并且有权单方暂停或终止该账户的使用。

        2.用户应保证注册账户时提供的信息是用户本人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本人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有随时对账户进行实名认证的权利。

        3.如果用户注册时提供的信息有任何变更,用户应及时登入账户更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本人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账户使用

        1.用户注册账户成功后,可以登录网站及微信公众服务号平台。 在使用本协议下提供的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并熟知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包括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保险合同条款,否则用户可能面临损失和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

        2.用户应妥善保管账户名称及密码,因用户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导致账户被他人非法使用,用户应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知晓并同意由于网络的特性,无法对使用用户账户的人员进行核对,因此通过用户的账户在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的任何行为均视为您本人所为,用户将承担一切后果。如果用户发现用户的账户被恶意使用,用户应及时告知,可以采取冻结账户等措施以保护用户的权益。用户理解并同意对用户的冻结请求需要合理期限采取行动,对冻结账户前已经产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知悉并同意,用户经平台进入相关合作方包括保险公司、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站进行业务的操作符合相关合作方对其用户的要求和规定。用户与该合作方之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用户与该合作方自行协商解决,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账户冻结与注销

        1.如果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账户,可以致电平台客服要求注销。注销后用户已经通过获取的尚未使用的权益将全部归于无效,同时您将无法继续使用在本协议下提供的各项服务。

        2.如果用户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行为,用户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有权停止为用户提供本协议下的服务并单方冻结或注销账户,因此导致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该行为对平台造成利益损害,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用户信息使用

        1.用户知悉并同意,可以获取并收集用户在注册和使用本协议下服务所提交和业务流程中产生的交易信息(以下简称“用户信息”)。以上用户信息的收集仅限于为实现和优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业务流程和满足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必须的信息。如果用户无法提供相关用户信息,用户将无法完成资格审查以完成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业务的申请。会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障用户信息及业务数据的线上传输和线下递送的安全。如因用户自身原因泄露的用户信息,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同意并授权及其关联公司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无偿使用、分析、处理及加工用户的用户信息,并且允许及其关联公司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将用户的用户信息转授权并传输给关联的招标项目监管和评审的第三方使用、分析、处理及加工, 及关联公司将采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程序(如数据加密通道)与相关方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授权用户信息交互。本协议项下的用户信息的无偿使用、分析、处理及加工用于及关联机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及关联的招标项目监管和评审的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服务,要求相关方依法合规使用用户的用户信息,并对用户的信息保密。此外,无论用户的用户信息是在何处被收集,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的用户信息可能因为本协议中提到的目的被传输到其他法律管辖区域。

        3.用户同意并授权根据用户主动选择的业务或服务,将相关用户信息传输给保险公司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并允许与相关合作方就您的用户信息进行相应的交互和处理,或者将用户的注册账号提供给第三方合作机构,用以实名身份验证等用途,以满足相关业务需要和用户的服务需求。

        4.不会对外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用户的用户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已获得用户的授权;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要求。

       

   五、用户服务使用限制

        1.用户使用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也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使用本服务。出现以下情形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或本服务的任何部分,因此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侵害了平台权益,由用户本人及其授权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赔偿:

        (1)认为用户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约定;

        (2)发现用户账户使用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可能。

        2.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如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有权拒绝为用户提供服务,且用户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或相关方遭受损失的,用户及其授权关联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和/或任何第三方商标权、名誉权、商业密码、专利著作权、隐私权等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

        (2)违反法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平台服务;

        (4)违反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

        ●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5)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者是可能侵害服务系统之行为;

        (6)违反企业签约保全服务电子签章服务方的相关规定;

        (7)违反公共资源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

        (8)违反与保险合作方相关协议;

        (9)其他平台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六、免责条款

        1.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仅按当时的实际状态提供,平台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和保证。

        2.用户知悉并同意不就下列原因对用户产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商誉损害及精神损害:

        (1)因支付服务提供方、短信提供方、企业签约保全服务方、保险合作方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本服务;

        (2)电信设备、电力系统出现故障、用户移动设备或其他第三方引起的服务不能或延迟;

        (3)在平台公告系统停机维护期间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

        (4)因电脑或手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终端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情况;

        (5)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火灾、政府行为等一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以及其他非因平台过错而产生的损失。

       

   七、知识产权

        1.如无特别声明,平台上的任何界面设计、业务系统内容构成如文字、图像、软件代码等内容的著作权均归所有,未经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本平台业务范围外转载、使用和出售。

        域名及平台标识图案为商业专有标识,受法律保护,未经书面同意,用户不得擅自注册、修改和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商业标识。否则,用户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协议构成

        本协议由正文、附件,以及平台已发布的各项业务使用条款、协议、规定、指引和其他公示、公告组成。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福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优先适用专用条款的约定;专用条款无约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约定。

       

       第二部分 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申请专用条款

    一、定义及解释

       1.“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指的是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签署开具的以实物纸质载体,记录承保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信息,以及就所列出的招标项目相关投标保证金进行担保的各项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指的是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签署开具的以电子文档为载体,记录承保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信息,以及就所列出的招标项目相关投标保证金进行担保的各项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规定的不可更改的内容格式,格式的变更以政府主管单位的文件公告为准。

       4.“企业签约保全服务”,指重庆易保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君子签电子合同签约中心(以下简称君子签)的电子合同、电子签名服务平台,为企业与个人提供电子签名认证、企业内部签章、电子合同签署、数据保全等一站式服务。

       5.“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申请服务”,指用户通过平台保函申请入口提交注册资料获得账户,提交用户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项目信息,并授权操作与招标项目相关的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申请的业务,最后取得和使用该凭证的过程。

       6.“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真伪查询服务”,指通过凭证上的网址或平台验证界面,输入凭证号或验证码,经系统核对后对凭证真实性的判定并对判定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服务。

       7.“企业认证”,指平台对用户的企业信息和证照等进行审核,对企业身份的认可和证实。

       

二、声明与承诺

    用户了解并知悉,平台仅负责为用户申请投标保证保险提供信息传输通道,为用户和用户的承保单位传递信息。用户在申请保险服务时仍应遵守用户与承保单位在线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申请业务有关的协议。如用户对保险凭证的内容、格式及状态有任何疑问,用户应及时与承保单位联系。

       

三、业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用户登录平台进行申请保险凭证时的合法权益,用户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1.用户注册账户后可以登录平台,但账户不具备申请保险凭证功能。用户登录账户并进入企业认证,提交企业认证所需资料,在平台审核通过后企业认证成功。用户应确保所填资料准确无误,认证通过后如需变更资料,只能联系客服重置企业资料,用户重新提交资料认证。投标企业不得注册多个管理员账户,可以向申请解除已绑定的账户并重新绑定指定的新账户。企业认证时,用户应提交企业对账户管理员关于本业务的充分授权并遵守本服务协议的证明文件,否则有权拒绝通过审核。

        2.用户发出保险申请,承保单位核准用户的申请后,平台链接到承保单位保费支付页面。用户支付保费后,平台通过用户的申请指令向承保单位发出出函要约,用户发出的申请指令及支付的费用不可撤回或撤销。但承保单位出函失败的情况除外,保费由承保单位支付通道原路退回给用户。

        3.提供的申请服务受承保单位的业务状态制约,如该业务暂停或取消等原因不能进行,相关服务将自动中止。该业务恢复正常,用户重新提出申请时,才会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4.用户在在线申请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业务办理状态,进行相应环节的操作,注意出证时间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否则因此导致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用户在账户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企业信息和手机信息(含短信验证码内容),不得将账户信息、企业信息和手机信息(含短信验证码内容)转告或泄露给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如需更改与账户关联的手机号码,可凭账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在系统中更改,或联系客服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

        6.用户可以在平台个人中心查询和管理账户信息、公司信息和保险凭证等信息。

        7.与本服务有关的话费、网络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欠费会导致业务不能正常使用,请用户注意及时充值。

        8.用户不得利用技术措施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平台程序的正常运行包括不限于恶意注册、恶意使用短信验证码、篡改系统文件和其他用户的用户信息等网络违法行为。

        9.用户同意具体保险费用收费标准因项目风险、政策风险、企业信用评级等因素进行不时地调整,以业务平台就具体保险的报价为准。

        10.新用户可免费试用本平台服务,如用户需继续使用服务,平台需收取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以系统通知为准。

        11.用户业务成功办理后,可以申请发票。申请开票的用户应提交正确的开票信息,包括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码。因用户提交错误的开票信息导致无法报销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寄送纸质发票的快递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应提供正确的收件地址,如因用户提交收件信息错误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电子发票可在个人中心查看和下载。

        12.如用户不同意上述条款和条件,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视为用户完全同意上述条款内容,包括不时对其的更新、修订。